为规范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救援队队员行为,保证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切实提升救援团队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作为志愿者,全体成员深谙执行组织的使命所面临的风险和困难,并且不会要求组织向其本人或受益人作出超乎该组织所能提供的赔偿。
一、入队要求
(一)年满22周岁,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真实填写入队申请表;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梅州市应急志愿者协会救援队相关制度,自觉维护协会、救援队的荣誉;
(三)热心公益救援事业,具有良好学习和适应能力,认真主动学习救援规范及流程;
(四)具备团队精神,少说多做,不传事非。
二、晋升要求
志愿者需参加制度、技能培训,完成80小时/年(考勤)服务时间,经考核合格后成为预备队员,选择加入各组或救援队,由各组组长或救援队队长确认后加入相应群组。
预备队员需完成100小时/年(考勤)服务时间,取得初级以上急救员证书(医护人员除外),经技能考核、审核成为预备队员,受邀进入预备队员群。每年年底秘书组进行服务时长和培训次数统计,未达到要求的预备队员转回志愿者。
正式队员需完成200小时/年(考勤)服务时间,参加培训及服务次数达10次,每年最少参加六次骨干队员碰头会,由秘书组在每年年底进行统计公示,未达到服务时长和培训次数的正式队员转回预备队员。正式队员个人基础装备(包括队服、黑色作训鞋、腰带)由后勤组负责发放,如无队长特别说明,按基础队员发衔。
救援队队长、副队长由全体志愿者从正式队员中选举,经协会应急救援部全体大会上通过后报协会秘书处备案;
救援部部长由正式队员从救援队队长中选举,副部长由救援队队长担任,经救援部全体大会通过后报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向理事会提名,理事会议研究通过后任命。
救援部部长、副部长,救援队队长、副队长采取轮值制,每两年进行轮换,中途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个人原因提请辞职,应提前十五日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经秘书处审计后提请理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
三、因对个人能力及要求或工作需要考虑,队员需调换分工时,由本人向组长发出申请。接到通知后,队员应于三日内退出原所在群组,加入变更后的群组并向群组管理人员报备。
四、队员因个人原因需退出救援队时,应提前七日向各组组长或救援队队长提出,并于七日内移交原工作资料及相关工作内容,移交完成后退出所在救援队或各小组。
五、有下列原因之一者,由队委会研究讨论决定,可清退队员,清退的队员由所在救援队或小组出具通知并备案:
1、未遵守相关保密规定,泄露信息资料造成严重后果;
2、有故意破坏救援队形象、声誉的行为,不听制止;
3、不遵守救援队制度;
4、长期不参加队里组织的各项活动;
5、人品低劣,违反国家法律和公序良俗;
6、救援现场不听指挥违反纪律;
7、盗窃救灾物资和队内公共财物、队员财物。
开除队籍的队员由后勤组追回全部救援队标志的装备并保留追述该队员相关责任以及法律程序的权利。
六、救援部正式训练与对外活动,仅限于救援队队员与交流群人员参与,所有队员不得擅自邀请外人加入。如需特殊人员参与,需提前向队委会报备授权。
七、所有关于救援队的对外正式宣传资料,必须先由秘书组初筛,经队委会批准方可对外发布、宣传。
八、救援队所有对外活动与救援,必须标准着装(包括队服、黑色作训鞋、腰带等)无队服的队员穿好救援队马甲。其他装备根据救援的具体任务由领队确认。
九、服务时长
队员(考勤)服务时间以小时进行计算,每个季度公示一次。队员出队前必须在i志愿签到,每次参加活动时间以i志愿为准,未签到不予以记录,未签退由秘书组进行补时。
(一)队务会议、队内工作、出差、后勤按实际时间计算;
(二)大型自然灾害救援按3倍时间计算;
(三)生命救援、城市搜救、危险救助、打捞按2倍时间计算;
(四)活动保障、安全宣传按1.5倍时间计算;
(五)获年度优秀救援员称号的服务时间增加5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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